服务热线

13701349360

首页 >> 综合服务 >>专项审批 >> 如何办理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详细内容

如何办理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申报须知:

 

申请设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初审后,报文化部审批。申请设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应当采用企业的组织形式,并提交下列文件:   

(一)申请书;   

(二)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者营业执照和章程;  

(三)资金来源、数额及其信用证明文件;  

(四) 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及主要经营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证明和身份证明文件;  

(五)工作场所使用权证明文件;  

(六)业务发展报告;

(七)依法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对申请设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提出初审意见上报文化部,文化部自收到初审意见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做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批准的,发给《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不批准的,应当说明理由。


seo se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