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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公章刻制业许可证核发一、申请前的准备工作及办理条件 1、营业使用的房屋、场所符合有关安全规定; 2、有相应的设备和技术人员。 3、有固定经营场所,和相应安全设施; 4、建立了完善的特行安全制度。
二、申请 (一)申请材料: 1、经营申请书; 2、经营处所的房产证明(房屋产权证或房屋租赁协议); 3、特种行业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具有相应的设备、资金和技术人员; 4、特种行业经营申请登记表,从业人员登记表。治保会(组)登记表,法人代表治安责任书,经营处所方位图、平面图。 (二)注意事项: 1、如果提交的申请材料不完整或有错误,受理部门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充或修改的全部内容。 2、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交的材料使用A4纸。
三、申请人需要参与的工作 配合执法人员进行实地核查的工作
四、办理结果 (一)结果形式: 1、经批准后,颁发许可决定书 2、未通过审批的,书面告知、退回申请材料。 (二)注意事项 1、完成时限:10个工作日 2、收费标准:本项许可不收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