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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如何设立保安培训机构审批

一、申请前的准备工作

    无

 

二、申请

(一)申请材料:

申请人需提交如下申办材料:(以下材料均一份,A4纸按顺序装订)

1、《保安培训机构设立申请表》;

2、相关机关核发的名称核准书;

3、申请设立报告,招生简章、教学计划、教材目录,教员、学员、财务和资产管理制度,培训机构名称、培养目标、培训规模、培训层次、培训内容、培训条件和内部管理制度;

4、资产来源、注册资金数额及有效证明文件,并载明产权归属及合法的验资机构出具的开办费用验资报告;、

5、申请人、法定代表人、管理人员和师资人员的相关资格证明文件。

 

三、申请人需要参与的工作

配合北京市公安局保安和技术防范管理处行政许可主管民警进行现场考察。

 

四、办理结果

(一)结果形式:

1、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及标准的,书面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同时核发《保安培训许可证》并加盖市局印章;

2、申请人的申请不符合法定条件及标准的,不予批准,同时制作《行政许可事项不予批准决定书》并加盖市局印章,载明不予批准的理由,告知申请人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二)注意事项:

1、完成时限:20个工作日

2、收费标准:本项目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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