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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筑业资质变更有关问题3

1、外省市建筑业企业整体迁入北京市,已取得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法人营业执照,如何办理相关资质转入手续?
外省市建筑业企业迁入北京办理资质转入手续,向现工商注册地所在区县建委提出申请。
对于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负责审批的资质申请,企业应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网站(
http://www.bjjs.gov.cn)上填报完整的网络信息,并需提供下列书面材料:
  (1)《北京市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变更申请表》;
  (2)变更后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原件
  (4)企业名称发生变更的,需提交现注册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变更证明材料;
  (5)由北京市建筑业执业资格注册中心或注册所在地区县建委出具的《注册执业资格人员注册初审证明》;(注:企业如申报外省市二级建造师,请注意认定问题,相关政策可咨询北京市建筑业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6)原工商注册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批复材料(包括企业近一年有无市场违法违规行为证明、同意从原注册地转出的证明及原资质证书已收回的证明)。
对于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审批的资质申请,企业应按《北京市建设和房屋行政许可管理事项程序性规定(2009版)》相关规定提交材料(包括书面材料和网络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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